1998澳門回歸紀念金銀幣圖案設計精彩,發行意義值得收藏
1987年4月13日中葡政府簽署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》,明確規定中國于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,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。
為紀念澳門回歸祖國這一重大歷史盛事,于是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1998年起陸續發行1998版澳門回歸祖國金銀紀念幣(第2組)一套。該套紀念幣共4枚,其中金幣2枚,銀幣2枚,沈陽造幣廠鑄造,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。
這套金銀紀念幣的背面圖案,為了突顯主題,將當時澳門即將實行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做為紀念幣的主圖案,并隆重地將這本《基本法》以文本的形式擺放在紀念幣中央位置。為彰顯《基本法》的嚴肅性,書面沒有設計任何花哨的紋飾,整體的圖案表達都落在了周圍的空隙中。總體上來看,紀念幣的圖案將上下左右做了三分處理,再經過巧妙的位置安排,著重于表現兩側的建筑和建筑上方的仙鶴,再以蓮花、云彩和廣闊的水面來襯托。這樣的設計就變得很和諧,無論是畫面還是意境,就都有了一種平穩踏實的感覺。
畫面主體除了中心的基本法外,次重點就是兩側的建筑。這兩側的建筑分別是澳門的兩個重要歷史遺跡,右為“媽閣廟”,左為“大炮臺”。媽閣廟——眾所周知,凡是沿海各地一般都敬奉“媽祖”。“媽祖”是沿海漁民和商人的保護神,預測吉兇,消災解難。幣面上這座有了500年歷史的“媽閣廟”建筑,端莊古樸,典雅壯觀。我們可以細細揣摩發現,幣面眾多繚繞的香煙,可以判定是由右側“媽閣廟”飄出,由空中籠罩到左側,這個設計很巧妙地利用“媽閣廟”,來表達對澳門順利回歸的祝愿和對澳門人民的祈福。同時,在畫風上,繚繞的香煙也平衡了畫面上方的留白,使幣面整體更顯得和諧,平穩。